3月17日,县公安部门联合作战,迅速行动,将两名在我县城区喷涂小广告的湖南籍男子在郎溪抓获,并依法给予行政拘留。当天上午,县公安局接到群众报警,称在老城区增谷路、复兴街、横山中路等数十处的墙面被喷涂办证小广告。接到报警后,桃州派出所民警迅速赶往现场,从调取现场视频发现,17日凌晨三点多,两名男子携带喷涂工具,到城区各路段进行喷涂。
经审讯,嫌疑人王某某、刘某某均为湖南人,3月16日从溧阳坐车来广德,17日凌晨之后实施作案。目前两人对自己的违法行为有了深刻认识,后悔不已。
目前,王某某、刘某某已被县公安部门依法处以行政拘留十五日,案件正在进一步调查中。
桃州派出所中队长蒋思源告诉笔者,“我们根据报警人提供的相关线索,以及动用视频侦查等手段锁定了两名嫌疑人,其中一名王某某,另一名刘某某。后来我们通过线索将他们二人在郎溪抓获归案。现在人已被我们带回公安机关调查,下一步我们将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的相关规定,以故意损毁公共财物来对他 们双方进行处罚。”
(李婷婷)
编后语:今年是我县争创全国文明城市的提升年、关键年,对于此类破坏文明创建成果,与文明创建背道而驰的违法行为,相关部门必将给予严厉打击,同时也呼吁广大市民及时举报、打击乱贴、乱印“小广告”行为,杜绝乱涂写、乱张贴的不文明现象,共同维护好我们的美好家园。